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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万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万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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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万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万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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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万某某、高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万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万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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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陆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陆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陆某某不起诉。 作案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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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_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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