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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与纪东、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七中2015年10月10日的眼科门诊费68.60元票据虽然二被告没有异议,但该费用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故对该票据本院不予采信;2016年3月18日便民诊室西药费130.00元票据,该费用的发生不在原告三次住院期间,原告亦未举证此次购药系遵医嘱购药,故对该份证据本院亦不予采信;该份证据的其它票据姓名一栏虽系“李春艳”,但二被告对此并未提出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其它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证据五中的第一、二次原告住院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一致同意按经法庭质证的票据计算,证据十的财产损失部分原告与被告纪东就该项费用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予以确认;证据十一与证据十三相互佐证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依法予以采信。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及本院对上述证据的认证意见并结合双方当事人庭审陈述,本院查明本案事实如下:2015年12月25日12时47分,被告纪东驾驶黑HD9882号帕萨特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鹤岗市南山区办事大厅门前人行横道时,将由东向西过人行横道的原告李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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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某诉郅雪某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因原告及三被告对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证据四、证据五无异议,予以采信。证据六、120出诊押金凭证1张及120门诊票据3张,急救费票据1张,证实花了120费用2150.00元,病历复印费票据4张,证实复印病历花了109.50元,住宿费票据2张,证实花了住宿费14900.00元,外购药品医嘱证明一份(由佳木斯中心医院王廉医生出具)及外购药药费票据18张,证实原告外购药支出16985.00元,交通费票据61张,证实去佳木斯看病花费交通费860.00元。被告郅雪某、郑红艳经质证认为,外购药我方不认可,外购药证明日期是201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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