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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郝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郝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郝某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郝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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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也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许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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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自愿认罪,且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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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结合110报警值班记录、受案登记表登记的报案人姓名和被告人王某甲委托押车人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的供述,应认定被告人王某甲自动投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因上述行为亦系被告人交通肇事后的法定义务,对其从轻处罚幅度需从严掌握,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予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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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郭某在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离开现场,属交通肇事后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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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殷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殷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性质属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殷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殷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殷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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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常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张某丙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常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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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甲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甲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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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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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史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在他人报警的情况下,被告人在现场等侯警方前来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且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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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系自动投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对其从轻处罚。其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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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方积极赔偿被害人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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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1月12日起至2017年2月1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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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发生事故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郭某某案发后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对其从轻处罚。其认罪态度好,其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对其表示谅解,可酌情对郭某某从轻处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辩护人辩称因被告人逃逸依法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的辩护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提供的合理医疗费票据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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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金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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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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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报案后,在现场等候警方前来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雪维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被害人的损失首先由定州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人刘某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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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性质属肇事后逃逸。对被告人胡某及其辩护人所辩称的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逃逸的辩论意见,不予支持。被告人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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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林某主动拨打电话报警并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其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有关辩护人所辩本案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已经对被害人方给某部分赔偿的辩护意见,理据不足,不予采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7月8日起至2016年7月7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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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索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索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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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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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二、被告人张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1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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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邢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所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邢某某于事故发生后积极报警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且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其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邢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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