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逃逸,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高某在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