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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申建民)(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申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申建民)(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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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郝增光)(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郝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郝增光)(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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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某交通肇事罪(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何某某交通肇事罪(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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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公开版)_陕西省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公开版)_陕西省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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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某某、折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贺某某、折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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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美林)(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张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美林)(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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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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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甲交通肇事罪(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郭某甲交通肇事罪(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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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范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范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范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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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王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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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雷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雷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事故发生后自动投案,民事部分调解处理,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雷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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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郭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本案系过失犯罪,民事部分调解,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社会矛盾得以缓和,且被不起诉人郭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陕西省靖边县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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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民事部分调解,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社会矛盾得以缓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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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高向某)(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高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事故发生后自动投案,且自愿认罪认罚,民事部分调解,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高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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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事故发生后自动投案,且自愿认罪认罚,民事部分调解,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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