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2017)鄂0804民初317号原告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市盎瑞贸易有限公司、江某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基于过错原则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前提是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若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则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即失去了基础。盎瑞公司在与飞图公司、天工信远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盎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确认了飞图公司系诉争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被告盎瑞公司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据此可认定被告盎瑞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行为有错误,并由此导致原告飞图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被冻结一年多时间,该资金未能有效利用,造成资金占用的损失,被告盎瑞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诉前财产保全方式为冻结了原告持有的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100万元,只是暂时限制了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承兑汇票及承兑后资金的使用,而非导致资金彻底灭失,故原告飞图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不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

阅读更多...

(2017)鄂0804民初317号原告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市盎瑞贸易有限公司、江某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基于过错原则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前提是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若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则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即失去了基础。盎瑞公司在与飞图公司、天工信远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盎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确认了飞图公司系诉争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被告盎瑞公司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据此可认定被告盎瑞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行为有错误,并由此导致原告飞图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被冻结一年多时间,该资金未能有效利用,造成资金占用的损失,被告盎瑞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诉前财产保全方式为冻结了原告持有的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100万元,只是暂时限制了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承兑汇票及承兑后资金的使用,而非导致资金彻底灭失,故原告飞图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不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

阅读更多...

(2017)鄂0804民初317号原告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市盎瑞贸易有限公司、江某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基于过错原则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前提是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若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则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即失去了基础。盎瑞公司在与飞图公司、天工信远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盎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确认了飞图公司系诉争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被告盎瑞公司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据此可认定被告盎瑞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行为有错误,并由此导致原告飞图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被冻结一年多时间,该资金未能有效利用,造成资金占用的损失,被告盎瑞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诉前财产保全方式为冻结了原告持有的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100万元,只是暂时限制了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承兑汇票及承兑后资金的使用,而非导致资金彻底灭失,故原告飞图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不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

阅读更多...

(2017)鄂0804民初317号原告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市盎瑞贸易有限公司、江某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基于过错原则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前提是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若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则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即失去了基础。盎瑞公司在与飞图公司、天工信远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盎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确认了飞图公司系诉争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被告盎瑞公司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据此可认定被告盎瑞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行为有错误,并由此导致原告飞图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被冻结一年多时间,该资金未能有效利用,造成资金占用的损失,被告盎瑞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诉前财产保全方式为冻结了原告持有的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100万元,只是暂时限制了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承兑汇票及承兑后资金的使用,而非导致资金彻底灭失,故原告飞图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不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

阅读更多...

(2017)鄂0804民初317号原告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市盎瑞贸易有限公司、江某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基于过错原则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前提是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若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则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即失去了基础。盎瑞公司在与飞图公司、天工信远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盎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确认了飞图公司系诉争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被告盎瑞公司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据此可认定被告盎瑞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行为有错误,并由此导致原告飞图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被冻结一年多时间,该资金未能有效利用,造成资金占用的损失,被告盎瑞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诉前财产保全方式为冻结了原告持有的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100万元,只是暂时限制了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承兑汇票及承兑后资金的使用,而非导致资金彻底灭失,故原告飞图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不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

阅读更多...

(2017)鄂0804民初317号原告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市盎瑞贸易有限公司、江某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基于过错原则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前提是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若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则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即失去了基础。盎瑞公司在与飞图公司、天工信远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盎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确认了飞图公司系诉争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被告盎瑞公司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据此可认定被告盎瑞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行为有错误,并由此导致原告飞图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被冻结一年多时间,该资金未能有效利用,造成资金占用的损失,被告盎瑞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诉前财产保全方式为冻结了原告持有的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100万元,只是暂时限制了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承兑汇票及承兑后资金的使用,而非导致资金彻底灭失,故原告飞图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不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

阅读更多...

(2017)鄂0804民初317号原告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市盎瑞贸易有限公司、江某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基于过错原则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前提是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若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则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即失去了基础。盎瑞公司在与飞图公司、天工信远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盎瑞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确认了飞图公司系诉争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被告盎瑞公司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据此可认定被告盎瑞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行为有错误,并由此导致原告飞图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被冻结一年多时间,该资金未能有效利用,造成资金占用的损失,被告盎瑞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本案诉前财产保全方式为冻结了原告持有的承兑汇票的解付资金100万元,只是暂时限制了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承兑汇票及承兑后资金的使用,而非导致资金彻底灭失,故原告飞图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不能“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