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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诈骗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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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诈骗案)_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诈骗案)_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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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诈骗案)_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诈骗案)_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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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诈骗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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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诈骗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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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诈骗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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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诈骗案)_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白某某主观上不知道王某某购买手机卡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白某某没有诈骗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白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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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诈骗案)_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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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诈骗案)_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部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本案已追回赃款人民币29670元依法发还被害人,剩余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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