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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王某)(公开版)_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因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被扣押车辆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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