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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串通投标案)_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检察机关一般予以不起诉”;根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经审查认定案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根据《通化市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轻从宽或免责免罚28条规定》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王某甲又系自首,无前科劣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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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兰某某串通投标案)_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兰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检察机关一般予以不起诉”;根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经审查认定案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根据《通化市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轻从宽或免责免罚28条规定》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兰某某又系自首,无前科劣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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