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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诈骗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诈骗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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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诈骗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诈骗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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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诈骗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王某某共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因犯罪数额较低,且王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陈某某上缴至石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的赃款7299元由赃款接收机关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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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庞某某诈骗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庞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庞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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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诈骗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脏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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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诈骗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主动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周某某虽然对唐某某实施了诈骗行为,但是唐某某致使周某某怀孕,并让其人工流产,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处罚,可以酌情对周某某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石棉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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