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兰某某滥伐林木案)_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兰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补种毁坏树苗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兰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兰某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检 察 官:邓李珊 书 记 员:陈春娇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