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尘埃
本院认为,一、被告人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本院予以采纳。二、被告人薛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作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薛某一方已赔偿被害人张某乙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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