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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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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隋某)(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隋某)(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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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哈斯牧某)(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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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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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好斯吉日嘎拉)(公开版)_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好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不起诉人好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认为好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好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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