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宝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宝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韩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不起诉人韩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系初犯、偶犯,并能够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检察长决定对韩某某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_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不起诉人田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系初犯、偶犯,并能够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检察长决定对田某某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9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