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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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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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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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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傅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傅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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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职务侵占罪案)_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职务侵占罪案)_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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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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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职务侵占)_湖南省长沙市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职务侵占)_湖南省长沙市岳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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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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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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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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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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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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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职务侵占案)_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职务侵占案)_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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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挪用资金案)_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挪用资金案)_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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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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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挪用资金、虚开发票案)_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挪用资金、虚开发票案)_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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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唐某某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系犯罪情节轻微。唐某某在与他人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案发后,唐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本案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依法认定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唐某某在案发后已向被害单位退赔了相关违法所得,赔偿了其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酌情可对其从轻处罚;唐某某此前无影响本案定罪量刑的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此次系初犯。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为168,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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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职务侵占案)_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吴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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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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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挪用资金案)_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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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职务侵占案)_湖南省长沙市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且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具有认罪认罚、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湖南省长沙市岳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湖南省长沙市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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