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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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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高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高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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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牟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牟某某危险驾驶案)_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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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郭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郭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且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6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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