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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靳某某)(公开版)_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靳某某)(公开版)_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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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段某某)(公开版)_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段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赔偿段某乙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段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长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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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系侄叔关系,案发后李某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长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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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郭某)(公开版)_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案发后,郭某某与赵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赵某某的谅解;其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长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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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刘某)(公开版)_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刘某)(公开版)_长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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