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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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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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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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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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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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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陈某乙等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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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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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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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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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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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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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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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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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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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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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陈某乙等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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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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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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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傅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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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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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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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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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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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乙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乙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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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故意伤害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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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明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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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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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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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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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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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柯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柯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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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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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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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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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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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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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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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起诉。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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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乙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谢某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谢某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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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卓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卓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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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林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林某甲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林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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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董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董某某人民币9万元,取得谅解。综上所述,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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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曹林卫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1.本案系因工作琐事而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系偶发性案件,暴力程度一般,犯罪情节较轻;2.被不起诉人曹林卫曹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3.被不起诉人曹林卫曹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4.案发后被不起诉人家属已与被害人邓某乙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得到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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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鉴于本案被不起诉人李某甲曾被被害人柯某某、肖某某殴打,后于案发当日又遭到二人跟踪,双方才发生斗殴,被害人柯某某、肖某某存在明显的过错。案发后被不起诉人李某甲真诚悔罪,与被害人柯某某达成和解,获得了被害人柯某某的谅解。被不起诉人李某甲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李某甲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李某甲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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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丙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谢某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谢某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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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1年2月2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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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林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之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林某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林某甲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系偶发性案件,没有持械斗殴,暴力程度一般,犯罪情节较轻,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得到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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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之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系偶发性案件,没有持械斗殴,暴力程度一般,犯罪情节较轻,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得到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罚。综上,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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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鉴于:1.本案系劳务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可酌情从轻处罚;2.被不起诉人林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3.被不起诉人林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4.案发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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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故意伤害案)_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韩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之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韩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韩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本案系工作琐事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系偶发性案件,没有持械斗殴,暴力程度一般,犯罪情节较轻,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曾某某经济损失,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得到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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