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哲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哲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姜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姜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仝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仝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时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时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朝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朝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均危险驾驶驾驶案件)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均危险驾驶驾驶案件)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白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白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8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李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8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张**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26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魏*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9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红危险驾驶)(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王*红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9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16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家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王*家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5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曾*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1月1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偶犯,血液乙醇含量较低,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王*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31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