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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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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禹某甲非法拘禁案)_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禹某甲非法拘禁案)_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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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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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诈骗案)_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诈骗案)_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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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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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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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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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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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非法拘禁案)_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非法拘禁案)_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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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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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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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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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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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康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康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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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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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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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王某甲自愿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在案发后主动退还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王某甲犯罪情节轻微,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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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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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诈骗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于某某13220.01元,诈骗金额已达到较大标准,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基于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于某某155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亦表示希望对杨某某的行为从轻减轻处罚,可酌情从轻处罚;杨某某认罪认罚,应当从宽处罚;杨某某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从轻处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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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非法拘禁案)_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徐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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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史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史某某诈骗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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