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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且四平市**换热器有限公司已主动补缴税款,积极挽回国家税收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