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省仪器设备厂雇佣原告从事安装调试维修农业设备。原告在受雇佣期间,乘坐被告省仪器设备厂的车辆到铁力市维修农业设备,被告邹某某在驾车经伊绥高速日月峡服务区东侧一公里处路段时,因冰雪路面车发生侧翻,造成原告受伤。对原告所受损害,因被告邹某某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失,被告省仪器设备厂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邹某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认定被告邹某某有重大过失,故被告邹某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原告做花医疗费145904.68元(81958.68元63946元),被告省仪器设备厂已为原告支付的医疗费137615元应予扣除,余款8289.68元应由被告省仪器设备厂赔偿。伙食补助费24000元[50元×(57天423天)],由被告省仪器设备厂赔偿。对原告的误工费应参照2012年黑龙江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33503元的标准和黑龙江省民强司法鉴定所黑民司临鉴字【2013】第46号司法鉴定意见进行计算,即44670元(33503÷12月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郭权在发生涉案交通事故时,具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属于驾驶准驾车型车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郭权不具备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范围内,应免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的理赔责任。但阳某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刘洪宇投保时并未对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法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的含义予以说明或释明,故该免责条款无效,阳某保险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予支持。《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第二项为“护理期限90日,其中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一人护理”已确定了张淑琴需要护理人员的必要性,一审法院依据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支持护理费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审法院以每天50元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未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阳某保险公司主张一审法院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标准过高无法律依据。260元用血互助金及交通费系因交通事故张淑琴实际发生的损失,阳某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阳某保险公司主张张淑琴为多等级伤残,其伤残赔偿金应按最高伤残等级五级计算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上诉人李某某主张摩托车修理费因没有正式发票,该项主张不予支持。上诉人李某某要求给付弟弟李金权、长子李鉴民及孙子李懿航的生活费,李某某主张李金权、李鉴民属于精神病人,无经济收入,但其未提供二人无经济收入的证据。孙子李懿航有法定监护人,上诉人自愿扶养,不符合法定被扶养人条件,该项主张不予支持。上诉人李某某主张检查费、鉴定费、车宿费、司法鉴定出差补助费3684.10元,因一审未主张,不属于二审审理范围,本院不予审理。上诉人伊春人寿财险公司主张诉讼费不应由该公司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诉人伊春人寿财险公司主张诉讼费用不应由其承担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一审法院依照最后一次鉴定结论即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2015)第18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李某某交通事故伤为二个十级残一个七级残”。判决上诉人伊春人寿财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