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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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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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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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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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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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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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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浦北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受雇佣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事实不清,缺少客观证据予以支撑,仅有其供述难以定罪,未能达到起诉要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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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浦北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受雇佣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事实不清,缺少客观证据予以支撑,仅有其供述难以定罪,未能达到起诉要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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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张某甲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甲受雇在赌场内帮忙抽水,领取日常工资,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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