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杨某甲等寻衅滋事案)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杨某甲等寻衅滋事案)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杨某甲等寻衅滋事案)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杨某甲等寻衅滋事案)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杨某甲等寻衅滋事案)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甲与他人共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以下减轻、从轻、从宽处罚情节:被不起诉人杨某甲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杨某甲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杨某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杨某甲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杨某甲等寻衅滋事案)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朱某某与他人共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以下从轻、从宽处罚情节:被不起诉人朱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朱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朱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朱某某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杨某甲等寻衅滋事案)_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罗飞与他人共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以下从轻、从宽处罚情节:被不起诉人罗飞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罗飞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罗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