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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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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章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章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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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陈某甲)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陈某甲)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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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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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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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甲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甲故意伤害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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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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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方建葵)(公开版)_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方某甲因故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本案系偶发矛盾引起的人身轻伤害案件,被不起诉人方某甲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等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不起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方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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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辛某甲)_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辛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在“创文”期间,被不起诉人辛某甲作为金平区**区工作人员,被安排到市金平区**路**号**小区清理垃圾和树枝时,与被害人李某丙因琐事发生的纠纷而引起的轻微刑事伤害案件;案后,**区**老人组已赔偿李某丙4万元,被害人李某丙已对被不起诉人辛某甲的行为作出谅解;案发后,被不起诉人辛某甲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备自首情节,有悔罪表现;被不起诉人辛某甲认罪认罚,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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