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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案发后,与被害人近亲属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已赔偿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情节,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适用非监禁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据此,视本案事实和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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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某交通肇事后逃逸,对被告人郑某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郑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郑某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案发后被告人郑某逃逸,公安机关通过排查和调取监控录像,掌握了郑某为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给郑某打电话询问郑某的位置,并根据郑某提供的位置将郑某抓获,郑某的行为不属于主动投案的自首行为,故对辩护人提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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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关于上诉人马光辉、马健的上诉理由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经查,张某的到案行为构成自首符合本案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另原审法院根据各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和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照法律规定所作出的民事赔偿判决并无不当;此外,上诉人及其代理人所提吴建文作为车主,具有过错,应当同张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经查,该意见缺乏相应事实和证据予以支持。关于上诉人张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张某在事故发生后用手机拨打了120、110,因怕在现场挨打离开现场,随后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事实,有被告人张某的供述、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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