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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奉节县渝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奉节县江龙物流有限公司、李某某、王某某、李某、柳某某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系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涉案融资担保委托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借据、保证合同、质押反担保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法人保证反担保合同、个人保证反担保合同均系各个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兴农公司系保证担保受托人、保证人、反担保质押权人、反担保抵押权人,渝东公司系保证担保委托人、借款人、反担保质押人,李某某系反担保抵押人、反担保保证人,江龙公司、王某某、李某、柳某某均系反担保保证人,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相应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关于追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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