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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甲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甲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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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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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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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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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案发后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及时报警、求救并留待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事故发生后,被不起诉人何某某主动支付被害人医疗费用、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何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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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交通肇事案)_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罗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罗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罗某某与被害人系亲戚关系,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施救、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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