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本案虽然上诉人工作的车间因发生事故造成上诉人待岗,但用人单位并未明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所以,对上诉人孟某某主张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问题,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违反合同约定没有法律依据并无不当;上诉人于二审中提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奖金和加班费问题,因上诉人于一审中并未提出此诉求,故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一)项 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孟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院认为,本案虽然上诉人工作的车间因发生事故造成上诉人待岗,但用人单位并未明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所以,对上诉人孟某某主张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问题,一审法院经审理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虽然上诉人工作的车间因发生事故造成上诉人待岗,但用人单位并未明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所以,对上诉人高红生主张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问题,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违反合同约定没有法律依据并无不当;上诉人于二审中提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奖金和加班费问题,因上诉人于一审中并未提出此诉求,故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一)项 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高红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院认为,本案虽然上诉人工作的车间因发生事故造成上诉人待岗,但用人单位并未明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所以,对上诉人高红生主张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问题,一审法院经审理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1、是否应判令被上诉人为上诉人补缴2005年11月至2007年10月的社会保险;2、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2013年8月至12月的加班费;3、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上诉人平时加班费29016元;4、是否应判令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经济补偿金。关于是否应判令被上诉人为上诉人补缴2005年11月至2007年10月的社会保险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用人单位已经为上诉人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且上诉人未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明亦未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故原审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范围为由未予支持,符合法律规定。关于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2013年8月至12月的加班费的问题。首先,该诉请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应支付其2013年8月至12月的加班费,故其该主张的仲裁请求应于2014年12月11日之前向仲裁机构提出,上诉人于2015年12月11日申请仲裁已超过法定一年的仲裁时效。其次,上诉人主张其于2013年8月至12月加班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1、是否应判令被上诉人为上诉人补缴2005年11月至2007年10月的社会保险;2、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2013年8月至12月的加班费;3、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上诉人平时加班费29016元;4、是否应判令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经济补偿金。关于是否应判令被上诉人为上诉人补缴2005年11月至2007年10月的社会保险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用人单位已经为上诉人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且上诉人未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明亦未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故原审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范围为由未予支持,符合法律规定。关于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2013年8月至12月的加班费的问题。首先,该诉请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应支付其2013年8月至12月的加班费,故其该主张的仲裁请求应于2014年12月11日之前向仲裁机构提出,上诉人于2015年12月11日申请仲裁已超过法定一年的仲裁时效。其次,上诉人主张其于2013年8月至12月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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