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营运大客车在大地保险承某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不计免赔责任限额为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原告李红某、谢旭东、谢旭人、谢春开、王玉连系谢怀军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请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故对原告的损失,首先由被告大地保承某支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进行赔偿。其次,原告超出交强险及交强险外损失737310.5元由被告大地保险承某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了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后,保险人应按保险单及保险条款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因经鉴定机构鉴定,参照《人身保险残疾评定标准》陈某某之伤不构成伤残评定标准,故原告主张要求被告在意外伤残保险责任项下给付原告陈某某伤残保险金23838元,本院不予支持。原告陈某某主张因交通事故损失医疗费用24731.16元,原告范付主张损失医疗费用7388.25元,有二原告向本院提供的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按保险单”每次事故每人扣除免赔额500元后按90%赔付”约定,应由被告在意外医疗费用保险责任项下赔偿原告陈某某21808.04元,赔偿范付6199.43元。原告陈某某主张的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一审法院受理被上诉人的起诉是否错误;2、被上诉人是否应向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一审判决上诉人向工伤保险基金行政管理部门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一审判决计算的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正确。关于第一个焦点。遵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遵劳仲案字2017-(81)号裁决书的尾部明确注明,”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遵化市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一审法院受理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其诉讼请求是否支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裁判。关于第二个焦点。虽然上诉人在工作期间可能因岗位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但是,双方并未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尽管上诉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未提供劳动,但是,双方并未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一审法院受理被上诉人的起诉是否错误;2、被上诉人是否应向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一审判决上诉人向工伤保险基金行政管理部门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一审判决计算的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正确。关于第一个焦点。遵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遵劳仲案字2017-(81)号裁决书的尾部明确注明,”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遵化市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一审法院受理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其诉讼请求是否支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裁判。关于第二个焦点。虽然上诉人在工作期间可能因岗位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但是,双方并未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尽管上诉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未提供劳动,但是,双方并未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一审法院受理被上诉人的起诉是否错误;2、被上诉人是否应向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一审判决上诉人向工伤保险基金行政管理部门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一审判决计算的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正确。关于第一个焦点。遵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遵劳仲案字2017-(81)号裁决书的尾部明确注明,”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遵化市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一审法院受理河北美客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其诉讼请求是否支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裁判。关于第二个焦点。虽然上诉人在工作期间可能因岗位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但是,双方并未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尽管上诉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未提供劳动,但是,双方并未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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