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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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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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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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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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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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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30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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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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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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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30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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