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刘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已注销的三轮农用车,超载、违反规定载人,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成立。被告人刘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了死者近亲属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死者近亲属及被害人对被告人刘某予以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之规定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