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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任某某)(公开版)_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任某某)(公开版)_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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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寻衅滋事案)_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寻衅滋事案)_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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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汪某某)(公开版)_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汪某某)(公开版)_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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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寻衅滋事案)_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寻衅滋事案)_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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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寻衅滋事案)_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寻衅滋事案)_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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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辽源市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辽源市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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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_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_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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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索某某寻衅滋事案)(公开版)_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索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及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索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辽源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1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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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孙某某)(公开版)_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并自愿认罪、真诚悔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辽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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