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麦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麦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路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路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没有其他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邢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邢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其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没有其他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甲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叶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叶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闫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不起诉人闫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没有法定或者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也没有前科劣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闫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没有其他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9月2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不起诉人田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没有法定或者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也没有前科劣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田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保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保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因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没有法定或者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也没有前科劣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保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鉴于其系醉酒后为挪车在小区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且无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及前科劣迹,又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宿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宿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没有其他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宿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9月22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