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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属情节特别恶劣。案发后,陈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李 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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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红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艳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行驶,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艳红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高艳红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艳红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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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乙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乙无视道路交通法规,严重超载驾车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在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在法庭审理中认罪态度好,故酌情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驾驶超载车辆,通过灯控路口时,遇停止信号强行通过,致他人重伤,负全部责任,可从重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受伤后出租车停运后的损失,因其经济损失在公安机关已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已予以赔偿,且其提交的证据是由其挂靠的公司出具的,该证明无相关内容相佐证,并不能证明其收入状况及遭受的经济损失,故对该证据不予认定。对其诉求本院亦不予支持。综上,本院为了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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