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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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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江某某交通肇事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江某某交通肇事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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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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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交通肇事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交通肇事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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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因其具有投案自首、赔偿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诏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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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许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不起诉人许某某案发后能够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配合民警检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且案发后许某某赔偿死者胡某甲家属及伤者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系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许某某相对不起诉。 2019年11月22日,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将扣押的闽E*****号轻型普通货车及闽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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