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故意伤害案)_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故意伤害案)_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故意伤害案)_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故意伤害案)_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故意伤害案)_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故意伤害案)_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故意伤害案)_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1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在案证据只能证明,周某某与刘某甲因房屋界线问题发生争吵,周某某用竹竿将刘某甲家的石棉瓦打烂一块的事实,但对于周某某是否将刘某乙打伤一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周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公安机关于2018年12月15日接到刘某甲报案称其子刘某乙被周某某打伤,西某某公安局**派出所于当日立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于2018年12月19日派民警罗某某、辅警张某某、薛某某依法对周德荣进行传唤,后因周某某不配合而对其强制传唤,传唤中致张某某(右上肢前臂)被咬伤,但现在案证据无法证实张某某的作是何时、何原因所致,因此,周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因此认定被不起诉人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的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作存疑不起诉。 西某某公安局依法扣押的竹竿一根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