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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刘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刘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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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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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申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申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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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申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申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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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兰河)(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兰河)(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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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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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于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于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 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于某不起诉。 被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判决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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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贺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贺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以及无前科情况,系初犯、偶犯,未造成实际损害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贺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7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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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贺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贺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以及无前科情况,系初犯、偶犯,未造成实际损害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贺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7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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