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崔皓)(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崔皓)(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肖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肖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糜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糜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贺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贺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曾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曾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罗海兰)(公开版)_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罗海兰)(公开版)_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黄云南)(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黄云南)(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曾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曾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晏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晏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甲)(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甲)(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罗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罗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邬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邬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江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江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周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周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柳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柳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崔剑锋)(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崔剑锋)(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谢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谢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彭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彭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古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古*伙同他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古*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月2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胡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胡某涛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事件由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胡某涛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彭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赔偿被害人且取得了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湘东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因本案是因工作关系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且双方系亲戚关系,被不起诉人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并就民事赔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无犯罪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莲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杨桂兰)(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本案系电动车充电产生的纠纷,案发时杨某某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控制能力较弱,鉴于杨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芦某某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芦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2日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林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林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林某甲案发后积极送被害人救治,经传唤后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芦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温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温**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并得到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亦有一定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温**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1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甲)(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甲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陈某甲系初犯,且本案系由亲戚间因家事纠纷引发,到案后陈某甲认罪态度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4.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陈某甲作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周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周某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其社会矛盾已化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上栗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1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邬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邬某海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较轻,有自首情节,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邬某海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3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双方系亲戚关系,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且就民事赔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无犯罪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莲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有过错、群众请愿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湘东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黄云南)(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黄某甲本人已70岁且身患重疾,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黄某甲家属向被害人家属表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人民币3万元。鉴于双方系民间矛盾引起的纠纷,又是亲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上栗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8日 _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