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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未注意避让行人并造成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某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达成和解,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据此,对被告人周某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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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杨某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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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郭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能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郭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4年4月30日起至2015年4月2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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