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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诉白某某、邹某某、文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对证据一、二的真实性无异议。证据一中虽然有部分时间没有医嘱,但该住院期间白某某需要频繁大换药等治疗,即使存在空床现象,但该期间仍需要护理。对证据二,因白某某在城镇读书多年,其居住、消费均在城镇与在城市居住的学生无异。故对以上证据均予以采信。二审查明的交通事故的事实、白某某的损失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一致,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1、本案肇事车辆鄂D×××××中型自卸货车商业险的保险期间如何认定;2、原审对白某某的损失认定是否恰当。本案肇事车辆鄂D×××××中型自卸货车商业险的保险期间如何认定邹某某主张2013年3月25日为鄂D×××××中型自卸货车购买保险时,曾和太平洋财保公安支公司的保险员潘道梅要求该保单即时生效。2013年3月26日邹某某收到鄂D×××××中型自卸货车的保单,该保险单上记载的保险期间为2013年4月19日00时起至2014年4月18日24时止,邹某某对此并未表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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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红某与湖北四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1、一审程序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2、一审损失认定是否正确。3、一审责任划分是否得当。一审程序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首先是关于重新鉴定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本案中,四湖水电公司在一审虽然向法院提出了重新鉴定申请,但没有提交足以反驳的证据,因此,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其重新鉴定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程序违法,上诉人的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其次是一审是否存在遗漏案件当事人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伤害或者造成自己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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