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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生与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陈永生所出借的款项中115万元的性质及是否已实际交付事实不清;且一审既已查明上诉人柳某某借款用于开设赌场周转放码,该行为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应查明债权人对此是否明知,对于明知借款人进行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2016)鄂1023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二、发回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柳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800元予以退回。 审判长  赵祖发 审判员  廖崇霞 审判员  周 湛 书记员:刘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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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鑫发典当有限公司与罗某、李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2015)鄂公安民初字第0094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湖北鑫发典当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000元予以退回。 审判长  杜坚松 审判员  韩秀士 审判员  范昌文 书记员: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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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某某与监利县棋盘乡角湖村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1、一审对黎某某的损失认定是否正确。2、一审责任划分是否得当。一审对黎某某的损失认定是否正确襄阳市汉江渔政管理站在进行损失认定时,是按照全年理论产量减去黎某某当年的收获量来计算其损失的,由于该鉴定机构没有考虑到时间因素,所以该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漫水发生在5月头,此时如果及时补放虾蟹苗将会极大地减少损失,此时损失的将不是成品虾蟹而是虾蟹苗款。由于黎某某鱼池不是采取当年投放当年全部干塘收获的方式,所以鱼池中还有多少没有收获的成年鱼虾也不得而知,且在计算损失时还要考虑到虾蟹苗费、饲料费、人工费以及气候和环境的影响等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因此,要绝对公正地认定黎某某的损失是不现实的。一审按总损失的三分之一计算损失是在不能追求绝对公正的前提下寻求的相对公正,该损失认定并无不当,上诉人黎某某要求按鉴定结论认定全年损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责任划分是否得当襄阳市汉江渔政管理站在对黎某某的鱼池损失进行原因力鉴定时,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及现场勘验工作,从池塘结构、水深情况、光照情况、排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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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某、谢某某等与张某某、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一审原告夏某某、谢某某、谢月娥诉请人身损害赔偿,一审应当查明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洪湖购物广场在向张某某购买玻璃后,张某某、谢先雨等人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洪湖购物广场在广场一楼入口处的高空安装雨篷玻璃的行为应属何种民事法律关系,在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洪湖购物广场一楼入口处高空安装雨篷玻璃的作业是否需要相应的资质。上述事实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洪湖市人民法院(2016)鄂1083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二、发回洪湖市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殷 芳 审判员 徐 峰 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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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某、叶某与佘新平、陈某某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是否有效。2、上诉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影响其按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履行赔偿义务。关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是否有效的问题。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上诉人陈某某、佘新平主张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是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但上诉人陈某某、佘新平并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协议书是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上诉人陈某某、佘新平主张就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向一审法院申请撤销过,对此仅向本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一方,但上诉人陈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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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与梅某某、梅某某等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1、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就房屋贬值损失申请重新鉴定是否应予准许;2、一审判决认定电费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年限是否适当;3、一审判决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赔偿高某相关损失是否不当。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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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美意与梅某某、梅某某等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1、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就房屋贬值损失申请重新鉴定是否应予准许;2、一审判决认定电费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年限是否适当;3、一审判决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赔偿朱美意相关损失是否不当。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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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某与梅某某、梅某某等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1、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就房屋贬值损失申请重新鉴定是否应予准许;2、一审判决认定电费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年限是否适当;3、一审判决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赔偿常某某相关损失是否不当。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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羿某与梅某某、梅某某等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1、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就房屋贬值损失申请重新鉴定是否应予准许;2、一审判决认定电费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年限是否适当;3、一审判决梅某某、梅某某、梅三喜、梅四秀、梅红华赔偿羿某相关损失是否不当。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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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黄、甘为平等与章某某、徐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叶某黄、甘为平等与章某某、徐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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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黄、甘为平等与章某某、徐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叶某黄、甘为平等与章某某、徐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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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楚某大酒店有限公司与卢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一、被上诉人卢某某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二、上诉人楚某酒店是否应承担责任;如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三、一审程序是否违法。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本院认为,卢某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其一,楚某酒店称,案外人兰香香与卢某某同时受雇、同时受伤,兰香香是以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起诉,亦是以此案由调解结案,故卢某某与楚某酒店也应属于劳务关系。本院认为,公民自主选择以何种案由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诉讼权利,但兰香香作为案外人作出的选择与本案双方当事人是否成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没有关联性。至于兰香香在调解过程中认可与楚某酒店成立劳务关系,卢某某是否相应的也与楚某酒店成立劳务关系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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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熊某某诉被告熊某合伙结算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口头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符合个人合伙规定的条件,应认定个人的合伙关系成立。双方因出于个人特殊关系,没有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导致某些合伙事宜不明,其权利义务应当按民间惯例确认。合伙期间因原、被告疏于管理,导致经营亏损至分伙,原、被告均应承担责任。原、被告分伙后,双方应当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互让互谅,对经营期间的盈亏、债权债务进行结算,但双方没有进行结算,导致无法确认其亏损数额。重审中,经本院向原、被告释明,原告曾申请重新进行审计,原、被告双方也在本院司法技术科选择了重新审计的机构,但终因原告撤回了审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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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农村合作银行与余绪军、廖某某金融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因湖北公安农村合作银行狮子口支行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由其主管机构即原告公安合行承受,故原告公安合行向被告余绪军、被告廖某某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就借贷关系所设立的借款抵押合同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二被告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义务。原告要求以二被告所设立抵押的林木优先受偿的诉请,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  、第二百零六条  、第二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余绪军、廖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北公安农村合作银行借款240000元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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