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孔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孔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公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公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_湖北省公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支付完被害人工资,取得了被害人的刑事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