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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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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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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吴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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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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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韦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韦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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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吕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被不起诉人吕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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