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公开版)_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公开版)_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邹某某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肖某某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田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30日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