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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柴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甲对继承并耕种的土地为林地的事实不知情,不存在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