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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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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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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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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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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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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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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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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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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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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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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行为,鉴于其无从重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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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姚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姚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姚某某不起诉。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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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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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但其无相关规定的从重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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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梁某某无相关规定的从重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4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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