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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刘某甲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_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刘某甲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_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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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_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_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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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刘某甲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_山东省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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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赵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赵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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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臧某)(公开版)_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不起诉人臧某甲具体买卖了哪些国家机关证件,本案没有下线张某甲等人的证言,没有交易记录,认定臧某甲买卖国际机关证件现有证据无法证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臧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2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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