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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黄某某)(公开版)_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黄某某)(公开版)_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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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不起诉人唐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及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罗定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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