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9
尘埃
本院认为:原判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杜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部分事实尚不清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三)项 、第二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桥西区人民法院(2015)西刑初字第00022号刑事判决书二、发回桥西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本院认为:原判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杜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部分事实尚不清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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